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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虫视 (第2/8页)
它最基本都能让你生存下去。就算良心不安,还是能为身心带来「平衡」。 当然我们都知道嗜血杀戮本是人类本X,也可视其是人X本恶,然而,至少有基础认知能力的人都知道──抱着纯粹的恶,是无法在现今这个世界生存下去的。 为了活下去,你无法单单只想行使纯粹的恶。不,或许该除去文字上的象徵命名,将「恶」还原为「嗜血本能」。正是这样的变质,它在社会法治秩序加上普世观点下才会被称作「恶」,进一步变成了「犯罪」。 而之所以有进一步的象徵命名无疑便回到前述所提──必须让这样的行为产生成本,让当事者乃至旁观者、评论者自我警惕认知到,只要做出那种事就得背负代价。 所以最终人们会在这样的行为准备做出时,或者是在更早以前,在自己身上设下「非不得已」的制约。这样的制约被打破时,自然也成了非己身的局外人还有法律判定罪状轻重的依据。 其中,对局外人而言,当这种事牵扯到公开作证与议论时,就会与自身立场跟态度有着微妙关联。 以b较好理解的说法就是──人前一句话、人後一句话。 这样的场合也同样适用於「一家人」中。 虽然字词、义理、契约,证明上,有时就算没有血缘关系也能称一群个T为一家人,或说是一整个家族。事实上,人始终无法跳脱隶属群T社会中个T生命的本质。 既是个别的生命T,也是大种族群T的一部份。 这里就不提存在感薄弱、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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