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回忆(1) (第2/2页)
义”,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对死亡的追逐从“想死”转变为“为什么想死”。 掐指算,33-15=18,我在这个问题上思考了18年,33-10=23,死亡陪伴了我三分之二的人生,如此说来死亡算我真正的伴侣了笑。 …… 我有一些关于这个思考的结果,展开来讲太复杂,不过摘重要的一两点说说也无妨,如果有为此困扰的读者可能受益,不过考虑到我情感系列的文章一般保留一两天就隐藏,所以看到的人不会多。 我把几条关键的观点展示一下,也许能带去一些启示: 1.没有所谓的“自杀”,只有自死,我们所歌颂的“牺牲”舍身取义和从天台上跳下去的人,只有形式上的不同没有本质上的区别; 2.只有远远高于死亡的,才会带来死亡,断言一个人“想不开”导致自死行为产生是片面的,相反,其行为本身是一种更高层次的精神追求,只是在追求的方式上有待商榷; 3.人从出生就在对抗死亡,就像呼吸一样自然,在个别情况下人会选择放弃对抗。值得注意,放弃对抗死亡不等同于放弃生命,放弃对抗的原因通常来自精神层面的“失联”,这也是所谓“自杀”的主要原因; 4.把一切自死行为归结为抑郁是无知,抑郁只是情绪淤积或者情绪透支的表象。通过自死行为的选择可以大致剖析死者生前的追求,譬如坠楼通常是追求自由;上吊通常是追求联系;溺死通常是追求回归家族; 5.自死本质上是用死亡的方式实现行为人某种高层次的精神追求,但值得注意,之所以采用自死的行为,原因在于行为人缺乏其他途径、方法去进行自己的追求,当出现了新的途径,通常会放弃死亡这一捷径。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