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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喜欢哥(口S,吞精) (第1/7页)
盛元同宁愿自己今天没见到林居。 至少不要以摔进水坑后的形象见到林居。 但是林居憋着笑走过小巷把他领回家洗澡的时候,盛元同突然觉得当条脏兮兮的无辜小狗也还不错。 再次踏进林居家里,有种格外不同的感觉。 林居不爱搞大动作,收拾屋子就算一个。 之前自己留在他家里的东西很多都还保持着原来的样子,简直就像是林居特地留着等他回来一样。 这样的认知让盛元同嘴角忍不住挂了笑,浑身污水,脑袋上还翘起一撮毛,显得整个人傻气十足。 林居努努嘴:“洗澡去。” 盛元同乖乖拿起浴巾走进浴室,短短十步的路程一步一回头,心怦怦跳,脚步轻快,生怕一个没做好就给人赶了出去。 这叫什么,傻人有傻福。 浴室落锁,没过多久传来哗哗的水声,林居靠在沙发上,脑子一片混沌,不知道怎么解释自己的行为。 手覆到心口,不痛,在跳,一下下撞着皮肤,隐约还升起点雀跃的感觉。 那颗轻飘飘的器官像雾气一样,突然有了实质,汲了水似的,变得很沉,扎进rou里的枝条成了羽毛,挠啊挠,慢慢升腾起来。 见到盛元同站在自己家对面的那一刻,他发现自己好像能分得清爱和痛的区别了。 无端端鼓胀蓬松像块面包一样柔软的心,切开来是甜的,闻起来是香的,把他与盛元同分别开来的干涸寂寞填满了。 只要一眼,就一眼。 它不是被戳坏的烂橡皮,是小面包。 想到这里林居自己都想笑,什么小面包,恶心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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