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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列车疑云 (第13/15页)
终於在本该抵达台南的晚间十一点,缓缓驶出了隆田车站。 这个意外的事件在一个星期後有了结果,警方靠火车站的监视器画面找到那位嫌疑男子。在我和毓璇经历了「那件事」之後,警方找来我们两人指认,确定他就是毓璇所说的那位与Si者争吵的男子,也就是那位在斗六车站和我一起上车的男子。 嫌犯辩称八点五十分左右在员林车站下车之後,就改搭乘另一班九点零一分自员林发车的自强号145车次列车继续南下,并没有在九点二十四分,该班列车抵达斗六站时下车。 虽然我指认嫌犯在九点三十分再度上了当时停靠在斗六站的莒光号525车次列车,但因为仅有我个人的陈述,并没有监视器拍到嫌犯在斗六站下车再上车的画面,所以第一时间嫌犯坚不吐实。直到警方将无法辩驳的关键证据呈现在嫌犯面前,这才突破了心防。 嫌犯再度回到莒光号525车次列车之後,在最後一节车厢门外踌躇犹豫着,直到列车过了大林车站,嫌犯才下定决心走进车厢,此时车厢内仅有Si者一人。对於嫌犯来说,这是何其有幸又是何其不幸。有幸的是,嫌犯可以如他所愿,结束那位被害人的X命;不幸的是,嫌犯也因此铸下了难以挽回的错误。 由於嫌犯在行凶之後急着离开现场,因此匆匆在民雄站下了车,以致於犯下了致命的错误。民雄车站的监视器画面也拍到了嫌犯出站的画面,但该班自强号145车次列车并没有停靠民雄车站,若真如嫌犯宣称他在员林站之後,就改搭乘自强号145车次列车,并没有回到莒光号525车次列车,那嫌犯是绝不可能在民雄车站下车的。 夜间十一点三十分,我和毓璇一同走出了台南火车站的後站大门。台南天气异常清朗,好像梅雨季节与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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