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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3要死就要死在美丽的地方 (第1/6页)
刘秀香的父母在她三岁时离婚,监护权归属於母亲一方。 刘秀香已经记不得爸爸的模样。她最早的记忆,是和外婆相处的点点滴滴。 小时候印象最深的事,是挑食的她,竟然会把外婆夹给她菜,给吃光光。因为外婆在每次要帮她夹饭菜的时候,总是和蔼的问她要不要吃,如果她说不要,外婆就会说:「那下次阿嬷不煮这道菜了。好可惜喔,这吃了很营养。这样我不煮,阿嬷就陪你少了这份营养了。」 没想到小小年纪的刘秀香,居然不想要外婆真的少了这份营养,只好说:「我吃一点点就好。」,於是外婆真的夹了一点点给她。所以即使是她讨厌的蔬菜,她还是配着饭吃下了。 刘秀香的mama在离婚後不久,友人介绍一家位於台北舞厅的厨师工作,这份工作的薪资优渥,但缺点是晚班的工作,很难找到夜间的保母,能照顾三岁的刘秀香。刘秀香的mama考量许久,才将刘秀香托付给她外婆照顾,然後自己独自北漂。一年当中,只有到春节才会回到台南老家。因此,刘秀香从小便和外婆一起住在台南生活。 偶尔,在刘秀香问起mama的时候,外婆会带着她坐车北上,一路问着人家怎麽转车,路怎麽走,从早上出门,直到晚上,才到舞厅见到mama。这样的情形,一直到刘秀香上国中之後,她才觉察到,这一趟远路对於年纪渐长的外婆而言,有越来越艰辛的倾向,至此她就不再外婆面前,说自己想mama了。 後来,刘秀香考上台北的大学,和mama同住一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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