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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长大,平平安安顺顺利利的长到十五岁,然后遇见他。
他。
没人要的他。
野狗一样流浪着的他。
我们是同类。
我们好像的。
所以我们抱在一起了,为了一点点温情,为了有力气去抵挡这个世界的恶意和谩骂。
当然,最一开始的时候,我们只是陌生人罢了。
我站在街头,连件合身一点的外套都没有。
白桂思,我的母亲,她撵我出门,理由离谱又可悲。
我没有洗碗,或者说没有在她的计划之内把碗洗完。
顷刻之间她像是疯魔了一般,任我如何阻拦都没办法,眼睁睁看着她把我的课本一张一张的撕完。
然后无处发xiele,便恨意满满的推我出门。
骂声不断,这nV人叫我快滚。
这时候我的弟弟已经出生,耳濡目染,一切的恶意和刁难在他眼里都是下饭小菜。
掀开窗帘的一角,我看见他屋中的灯火,温馨喜人。
现在想想,那时候真是可Ai娇憨,十几岁的小nV孩还会叫几声mama,祈求一点来自于血缘或者人X使然的怜悯。
虽然到最后都是空响,像是新春里哑了的Pa0,白白期盼。
我就是在这一天遇见他的,那时候他一身的血,狞笑起来,告诉我他叫林厌。
讨厌的厌。
我呢?
都快忘了,原来那时候,我叫龙溪。
他喊我小白,逗弄小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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