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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 (第3/11页)
陈立根站了起来,撩起眼皮看向他,漆黑的眼眸冷冰冰的,脸色很淡,“她喜欢挂钢笔的斯文人,我是粗人,和她不是一条路,少自作多情,她轮不着我。” 第22章她声音软糯的带了点哭腔,“你…… 李大有抓回来的野狗取名叫毛豆,是爷爷起的,很朴实的名字,因为他看到狗的时候正好摘了一筐的毛豆回家。 这狗李老头进山的时候见过,满山满林的跑,没主人家,被咬上一口估计够呛,不过没见过这狗咬过人,倒是村里一些嘴馋的,想法子逮过这狗,狗瘦,但好歹有二两rou,能解馋,逮了好几次,不过这狗很机灵,没一个人能把它逮到,现在依旧活的好好的。 李老头最后把狗留了下来,说先养着看看,不行再放走,其实看一眼李老头就觉得挺有眼缘的。 毛豆很凶,野性难驯,特别是对着生人,它的皮毛颜色黑黄相间,并不顺溜,甚至有几块毛都秃了,是被人用石子打的,看着旧伤多些新伤少。 新伤是李大有弄的,他没真下狠手,毕竟是打算把狗拿回来养的,而不是逮了吃的,下手自然控制着些,弄出伤来他也没法子,狗不好逮,这狗许是经常被人逮,对着人特别机敏。 他用了半个菜饼才哄得狗进了他的套,那饼还挺有油水的,幸好在毛豆啃之前就逮住了,不让还得砸一块饼进去。这也让毛豆从被栓起来之后就没消停过,开始的头几天整夜在土院子里乱吠,惊得鸡也不敢回笼,养了好几天都养不熟。 不过这狗好养活,给什么都吃,一点不挑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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