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素过敏悖论_标记(微,把腺体咬出血)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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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记(微,把腺体咬出血) (第1/9页)

    不知道过了多久,久到蓝楹觉得缺水,浑身瘫软,连哼唧的声音都发不出来了,方博焱才停下,抱着人到浴室清洗。

    他仔细给蓝楹把体内的东西都抠挖出来,后者昏昏欲睡,弄疼了,就发出无力一声哼哼。

    才下午,还能睡一长觉。

    清洗完,方博焱把人抱起来,擦干,放回床上。

    看着白小又赤裸着的团子,他皱着眉沉思了几秒,最后来到衣柜前翻出一件带有领扣的白色长袖。

    大码的,他穿刚刚好,蓝楹却不一样。

    晚上——

    蓝楹瘫在床上,整个人都精神恍惚。

    他不能动,或者换种说法——他动不了。身上还穿着方博焱的衣服,松松垮垮的,伤口却被重新包扎好了。

    抛去自己的发情期不讲,从今天晚上开始,蓝楹决定给方博焱起个新的称号一一禽兽。

    但还好,禽兽完事之后又把他洗干净了,中途还小心翼翼很轻很轻地帮他清洗伤口。

    不是很疼,但在床上的时候是真的疼,疼到哭了。

    可禽兽不但不停,还变本加厉地凑过来亲他。

    想到这,蓝楹脸一烫。

    造孽啊!破发情期早不来晚不来偏偏在这个时候来!

    所以这算什么?地下情人吗?

    蓝楹想着拉了下被子,把自己整个人都罩住。

    被子上都是方博焱的味道,好闻,也很舒适。

    他已经睡四个小时了,还是浑身无力,现在八点多,却还是想睡觉。

    困……

    不知道过了多久,蓝楹睁眼时,刚好看见近在咫尺的手。

    房间还还亮着百灯,蓝楹迷糊地抓着被子,翻了个身,打算不理他。

    方博焱就坐在旁边盯着那团被子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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