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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记(微,把腺体咬出血) (第1/9页)
不知道过了多久,久到蓝楹觉得缺水,浑身瘫软,连哼唧的声音都发不出来了,方博焱才停下,抱着人到浴室清洗。 他仔细给蓝楹把体内的东西都抠挖出来,后者昏昏欲睡,弄疼了,就发出无力一声哼哼。 才下午,还能睡一长觉。 清洗完,方博焱把人抱起来,擦干,放回床上。 看着白小又赤裸着的团子,他皱着眉沉思了几秒,最后来到衣柜前翻出一件带有领扣的白色长袖。 大码的,他穿刚刚好,蓝楹却不一样。 晚上—— 蓝楹瘫在床上,整个人都精神恍惚。 他不能动,或者换种说法——他动不了。身上还穿着方博焱的衣服,松松垮垮的,伤口却被重新包扎好了。 抛去自己的发情期不讲,从今天晚上开始,蓝楹决定给方博焱起个新的称号一一禽兽。 但还好,禽兽完事之后又把他洗干净了,中途还小心翼翼很轻很轻地帮他清洗伤口。 不是很疼,但在床上的时候是真的疼,疼到哭了。 可禽兽不但不停,还变本加厉地凑过来亲他。 想到这,蓝楹脸一烫。 造孽啊!破发情期早不来晚不来偏偏在这个时候来! 所以这算什么?地下情人吗? 蓝楹想着拉了下被子,把自己整个人都罩住。 被子上都是方博焱的味道,好闻,也很舒适。 他已经睡四个小时了,还是浑身无力,现在八点多,却还是想睡觉。 困…… 不知道过了多久,蓝楹睁眼时,刚好看见近在咫尺的手。 房间还还亮着百灯,蓝楹迷糊地抓着被子,翻了个身,打算不理他。 方博焱就坐在旁边盯着那团被子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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