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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有点习惯这种接触了 (第3/8页)
地别,唯一的共同点就是只会带来无尽的痛苦。 自从知道那个杂种被恶魔带走后,亚当塞就明白他永远也不可能再见到对方了,在他心中混血儿已经是一个迟早被恶魔折磨死的蠢货。 没想到时隔数十年,竟然又有了那个混血儿的消息,当父亲莱耶斯命令他们将德维特家族的逃奴抓回去的时候,亚当斯只感觉一阵兴奋。 他好奇这个家伙怎么能活着逃出恶魔的掌控,就像当年从夜歌王庭逃脱。 他觉得这可能就是宿命吧,命运使他得到了复仇的机会,而这次可能是幸运女神眷顾才得到的机会。 否则怎么解释他在赶往卡洛什的路上竟然能捡到一个那么符合他心意的血奴呢? 这难道不是某种幸运的预兆吗? “这次我必将洗刷耻辱。”亚当塞喃喃着,他转头看向同伴,“我们今晚就进城。” 罗兰问:“你是说扔下这些奴仆么?” “腐尸而已。”亚当塞冷哼,德维特家族的吸血鬼能够cao控尸体,只要有尸体就能随时弄出一支僵尸军团,如果缺乏原材料,那就创造它。 罗兰见他一直在摸眼角的疤痕,知道亚当塞迫不及待想报仇,但这是父亲布置下来的任务,不能失败。 “亚当塞,我知道你的想法,但就这样急匆匆地闯入卡洛什,万一出了意外怎么办?” “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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