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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的墓碑上坟挂青,厉卿下跪磕了三个头。褚央冥思苦想,心生一计:“想看樱花吗?” “樱花?”厉卿单手搭着方向盘,“东湖边?” 褚央用精神触丝给他指路:“我的母校。” == 如果再早点遇见厉卿,将和他发生什么故事呢? 漫步在铺满樱花瓣的古朴校园里,褚央开始不由自主幻想。他应该会要厉卿每天为他带早餐,花样不重复,端端正正地摆放在桌上。褚央不爱听讲,厉卿这种天才不需要听讲,所以他们会躲在教室最后一排,上课玩对方的手指,用草稿本下五子棋,被老师点名回答问题,厉卿就会耍帅装逼,还会在褚央手心写字,叫他把课本翻到第七十七页,爱与性教育。 他们会一起打篮球,发带也阻挡不了汗水滑进眼窝,用卫生纸一张张擦干净,揉皱成团,抛物线丢进远处的垃圾桶。厉卿在辩论场上一定是位猛将,言语犀利,观点精辟,就算输掉比赛也会嘴硬,绝不承认自己技不如人。期末周通宵复习,他们坐在图书馆的角落里背书,褚央实在太困,就会靠着厉卿的肩膀打盹。厉卿会举起书本为他遮挡光线,偷偷亲吻他的头顶发旋,把他没写的笔记填补完整。 最难忘的一定是樱花节,惠风和畅,樱花盛开在黛色砖瓦间。厉卿会对褚央做春天对樱桃树做的事情,告白态度强硬,手心却紧张得出汗。褚央还没等厉卿说完就答应下来,勇敢地将他扑到樱花树下,闭眼感受青涩的初吻,落英簌簌。 青春,年少,鲜活,明媚……那是褚央所能想到最美好的形容,他的二十岁,他的人生最美年华,他的一切期许盼望,他写下每首诗歌的结尾。 “怎么了?”思绪飘远,褚央撞上厉卿的后背。哨兵回头牵住他的手,暗暗摩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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