歼忏_序章Guilty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序章Guilty (第1/2页)

    「有罪!」

    「无罪!」

    法庭上的判决宣告,是吾人必须遵守的「真理」。

    但是,如果被判有罪的人其实是无辜的呢?如果无罪释放的犯人其实罪孽深重呢?

    人──

    是会犯错的,法官也不例外。

    追本溯源,建立这套司法系统的,不正是充满矛盾的人吗?

    虽然这套T制设计了诸多补救途径,终究只是江心补漏。

    人──

    不是神,如果说造物主赐予人们生命,那麽祂当然有权利剥夺人们的生命,

    但是,人──

    无法成为神。

    人──

    竟妄想成为神,假审判之名,行伪神之实。

    杀人者,处Si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毁弃、损坏前二条以外之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损害於公众或他人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