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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证人-06 (第1/1页)
「请检察官开始对证人叶罗莎进行主诘问。」法官道。「你是何时知道李星与兰雅玲有通J行为的?」检察官问。「我是在民国一百零六年一月十四日知到他们有通J行为,那天,我听到对讲机的呼叫声就去应话,对讲机那头的人说她叫兰雅玲,要找李星,想要上来我家里面谈一谈,於是我就在对讲机上按开门。她上楼後进到我家来,对我说她是李星的nV朋友,要求李星娶她。我气炸了,对兰雅玲说,我是李星的太太,他怎麽娶你。」叶罗莎道。坐在被告席的兰雅玲皱着眉,低声对狐硕道:「她说谎。」 「当时李星是否在场?」检察官问。「李星当时也在家里,李星当时就对我坦承他与兰雅玲有发生X行为,但是只是逢场作戏,希望我能够原谅他。我当时很震惊,又很伤心,但是为了维护这个家庭,我向兰雅玲表示,希望她以後不要再来纠缠李星,不然我要告她。」叶罗莎道。 「那为什麽你後来又决定对兰雅玲提告呢?」检察官问。「兰雅玲当时表示,要她跟李星分手,李星必须给她一笔分手费,我当时立刻回答:不可能。兰雅玲很生气,一直说她怀孕了,李星应该对她负责,不然就应该给她一笔钱,双方不欢而散。之後,兰雅玲常常半夜打电话SaO扰我们,令我们不堪其扰,我因此晚上都睡不好,还得了忧郁症,为了停止她的恶劣行为,所以我只好提告。」叶罗莎悲愤地道。 「你向地检署提告,是提告什麽犯罪事实?」检察官问。「我是告兰雅玲与我的丈夫李星通J的犯罪行为,这个只要勘验我提出告诉时的录音档案就可以证明。」叶罗莎道。「我们没有其他问题了。」检察官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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