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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斐然觉得自己好像有点喜欢陆郡。 这个想法是突然冒出来的,但没有让他感到慌乱或惊奇。 如果非要说的话,唯一让他惊奇的地方就是他没有想象中的无所适从。好像这个想法已经存在于心里某个角落很久,只是像设定好了闹钟,时间到了,按时响铃。 但,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是北部那个漫天大雪中的小旅馆,还是状况百出的舞会之夜,还是那一刻,就是那一刻,他在亮起灯的喧闹街道那么专注地看着他,用温柔包裹着的眼神,被镀上了一层玫瑰色的光。 聂斐然只谈过白开水式的校园恋爱,甚至自己也不清楚哪部分是恋,或者有没有爱。好像开始和结束都没有什么特别值得纪念的地方,而过程被长久地框定在了图书馆到宿舍短短的路上。 没有心动,也没有失望,只是不尴尬,但也没留下什么刻骨铭心的东西。 他其实是很善于跟自己共处,也习惯孤独的人。遇上陆郡,才有了许多自己也没察觉到的患得患失。 人就是这样的动物,拥有过陪伴和关注后,大脑就会不可抑制地产生更多不止于此的想象和期待。 想象他能再靠近一点,期待他们的缘分不止这几次。 天晚以后,风越来越大。北半球冬天的温度很低,室外更甚,陆郡把围巾解下来围在聂斐然脖子上。 两个人都很饱了,找了个背风口,买了一杯热红酒,坐在体育馆旁边的许愿池前分着喝。 这个许愿池是二战残骸,正中雕像被打得破破烂烂,又经过漫长岁月的侵蚀,几乎已经看不出原貌,不过仍然有许多人往里面扔硬币。 伴着苹果rou桂和红酒的香味,他们聊音乐,聊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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