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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我儿时的故事 (第6/7页)
叶眼,黧黑的瞳仁望着娜卡莎:“小十八太累了,在马车上就睡着了。我刚把她送回房间去休息,等她醒了再来找母亲。” 娜卡莎听了点点头,眼中划过一缕不可言的情绪。但那情绪太轻了,太快了,小十七并没有发现。 小十七伸手拿起放在桌子上的一本神话故事书,纤细白皙的小手腕上满是疤痕,他把书递给娜卡莎,眼中满是期待:“小十八不在,但我很想听故事,母亲能先给我读一遍故事吗?” 娜卡莎看到小十七手上的伤,心里一绞一绞的疼。她接过书,并把小十七的手牵到怀中,拿出白蔷薇花的花瓣轻轻拂过那些疤痕:“怎么又受伤了?” 看着伤疤快速痊愈,小十七才抽回手,不再给娜卡莎看,说道:“没关系,是我要让着弟弟meimei,我有分寸。” 不到五岁的孩子,是不参加异能大逃杀的。他们首先要学习怎么握好刀,怎么去杀人。 小十七因为超忆症的缘故,要比一般孩子更聪明,更早熟,接受度也更高。 他从不像其他孩子那样。 他不哭不闹,仿佛根本不会恐惧。 三岁的小十七就已经可以熟练地拿起寒刀,眼不眨心不跳地去杀一个人了。 可没人知道,他的内心到底伤得有多重,有多痛,到底有多么恐惧害怕。 小十七从不想杀人,一点都不想。 可有罗森那个畜牲在,他们只能被迫杀人。 小十七是最快学会拿刀杀人的孩子。 只因为他不想让那些仆人太痛苦。 他阻止不了要杀人的事实,那他就去努力适应。他尽快学会用刀的技巧和一击毙命的方法,从而减轻那些仆人们的痛苦。 那是一条条人命,凭什么要被他们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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