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的汉人王朝:明史演义(下)_第五十六回 议典礼廷臣聚讼 建斋醮方士盈坛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五十六回 议典礼廷臣聚讼 建斋醮方士盈坛 (第3/8页)

废公,务请陛下顾全大义!”世宗仍然不纳。惟追上大行皇帝庙号,称作武宗,把崇祀濮王典礼,暂且搁起。适进士张璁,入京观政,欲迎合上旨,独自上疏道:

    朝议谓皇上入嗣大宗,宜称孝宗皇帝为皇考,改称兴献王为皇叔父,王妃为皇叔母者,不过拘执汉定陶王、宋濮王故事耳。夫汉哀宋英,皆预立为皇嗣,而养之于宫中,是明为人后者也。故师丹、司马光之论,施于彼一时犹可。今武宗皇帝,已嗣孝宗十有六年,比于崩殂,而廷臣遵祖训,奉遗诏,迎取皇上入继大统,遗诏直日兴献王长子,伦序当立,初未尝明著为孝宗后,比之预立为嗣,养之宫中者,较然不同。夫兴献王往矣,称之为皇叔父,鬼神固不能无疑也。今圣母之迎也,称皇叔母,则当以君臣礼见,恐子无臣母之义。礼长子不得为人后,况兴献王惟生皇上一人,利天下而为人后,恐子无自绝父母之义。故皇上为继统武宗而得尊崇其亲则可,谓嗣孝宗以自绝其亲则不可。或以大统不可绝为说者,则将继孝宗乎?继武宗乎?夫统与嗣不同,非必父死子立也。汉文帝承惠帝之后,则弟继,宣帝承昭帝之后,则以兄孙继,若必强夺此父子之亲,建彼父子之号,然后谓之继统,则古当有称高伯祖皇伯考者,皆不得谓之统矣。臣窃谓今日之礼,宜别为兴献王立庙京师。使得隆尊亲之孝,且使母以子贵,尊与父同,则兴献王不失其为父,圣母不失其为母矣。

    世宗览到此疏,不禁心喜道:“此论一出,我父子得恩义两全了。”即命司礼监携着原疏,示谕阁臣道:“此议实遵祖训,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