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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节 (第3/8页)
了大把时间,时濛开始学做饭。 虽然他本来就会做,但略懂皮毛和游刃有余到底有区别,这回他不再急于求成,开始追求填饱肚子以外的东西,比如色香味,比如精致度。 有时候做出一盘卖相不错的菜,时濛第一反应不是拿筷子开吃,而是捧到画板面前,先来一幅速写,再慢慢品尝。 总之,人要让自己忙碌起来。 李碧菡的包裹,就是在他差不多适应了这样的生活的时候寄过来的。 时濛知道自己的行踪迟早会被发现,只是没想到这么快,所以看到寄件人姓名之后,故意放着没有拆。 不过两三天,又来一个包裹。 时濛把它们放在玄关处的架子上,每次经过都能看到。某天晚上下楼倒水的时候又看到,时濛终于忍不住,把它们夹在臂弯里带到了楼上。 其实里面没什么特别的东西,除了一包长得像虫子的花籽、一袋他小时候喜欢吃的牛rou干,就只有两封信。 李碧菡在成为全职太太之前是语文老师,字娟秀漂亮,读起来也颇有美感。 她会在每封信的开头写“见字如晤”,然后向时濛讲述最近的生活琐事,语气熟稔得像认识多年的老朋友,却又保持着合适的距离,不催问时濛什么时候回枫城,只闲话家常般地告诉他“家中院子里的菊花开了”,还有“我已提交离婚申请,不日将与你一样,恢复自由身”。 时濛从信中得知长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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