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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嘉豪 (第1/5页)
十一年前。 公立医院的大厅简陋陈旧,地板有些开裂,墙灰也东一块西一块地塌掉了。人流来去匆匆,但不少人还是会顿一顿身影,瞥一眼刚刚迈进大门来的某人。 俊美淡漠的一张脸,矜贵修挺的黑西装,和周围廉价褪色的一切格格不入,是让人好奇想看又不敢多看的气质。 林煜转身上了二楼。警部的消息再精确不过,连床号都一清二楚,从进医院到找见人,不过两分钟而已——距离他逃跑也不过三小时。也不知道该说他运气好还是不好,倒在路边居然还有人送他来医院,然而也正因如此林煜才能这么快找到他。 腹部的伤口还在隐隐作痛。那小子挺有种,瘸着腿发着烧,还能把看守药倒了,偷了人家的刀和钥匙爬出来。可惜运气不好,正好撞上自己去探视。这种情况下他还敢硬干,于是就有了这道伤口。 之前在酒店里也是,明明被自己握着骨折的小腿cao.弄了一夜,早上还能硬撑着爬到浴室拿剃须刀,试图用刀片把他喉咙抹了。 林煜想起这些,心中几乎是欣赏的。 真的,最初他只是单纯地看他长得合眼缘,所以想和他做一次尝个新鲜,却没想到这个街头小混混这么有意思。 劲瘦而优美的身体,幼狼一般狠厉而幽黑的眼睛,那么青涩又那么野性,让人想扭断他的四肢、拔去他的爪牙,按在身下好好端详。 他穿过走廊来到病房门外,透过窗子可以看见少年熟悉的身影,安安静静躺在病床上。他还在昏睡,因为发高烧,俊秀的脸庞有些泛红,除了原本就骨折的那条腿吊着以外,之前完好的那条腿上也裹了板子。 林煜立刻就想起,当时少年捅了自己一刀,然后毫不犹豫地抱着脑袋滚下楼梯的样子。估计是那时候扭了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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