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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主教 (第3/4页)
一切?泰穆丝也是这样骗得人类给她当走狗的?就用这种高高在上的施舍的神情?太蠢了,太蠢了,你们的神明可是诅咒着她的造物的。就像这位看起来职位很高的神职一样,那悲悯的眼底其实满溢着冷淡和漠然。 因为向来最是不屑教会走狗的缘故,洛蒂对人类教会可以说是选择X忽略,母亲讲过,但她就像不喜欢数学的小孩子一样左耳进右耳出。所以她不认得这银发银眸的男人,尽管他是家喻户晓的泰穆丝教会大主教——莫休斯。 莫休斯的成名,虽然绝大部分是因为他9岁时亲历神迹降临、得了神谕,但他长得好看这一点也绝对在他成为大主教的路上起了推动作用。他并非生来就是惹眼的银发银眸。9岁那年新国王继承王位,盛大的典礼上,他沐浴在圣光中受到神明感召,身心都得到了洗礼。那天过后他原本的发sE渐渐褪去,眼睛也一天b一天更加浅淡。人们都说他是行走的神迹,说神明这是对她选中的仆人进行了圣洗。尽管他至今也没向世人说明当年他得到的那句神谕是什么。莫休斯称说那神谕只有一个音节,不是他知晓的语言,于是之后的二十年间教会一直到处搜集古文字石板,揣测神意。 他是泰穆丝nV神最忠实的仆从。 这个低等妖魔居然对着nV神神像吐口水。如果不是在这里,他不惜弄脏自己的手也会守护nV神荣誉为nV神除掉这异教徒。但这里不是普通的地牢。那想Za0F的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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