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完 (第3/16页)
他回我:“我妈猫毛过敏,所以我就把学校里的流浪猫当自己的猫养了。” 怪不得,江朝从不是好心的人。事情的结果是江朝及时赶到,并暴揍了那有虐猫瘾的贵族子弟一顿。 少年甩了甩手指骨节沾上的血,然后牵着另一位少年的手翻墙出了校园。 他们去了宠物医院,也去了药店。 江朝看着叶涞用买来的药给手心包扎,淡声说了句“谢谢”。 高高在上,冷傲不自知。 他不好奇叶来为什么不去医院,也不好奇叶涞为什么不回击贵族子弟,他总是无师自通地将事情合理化,自顾自地给有疑问点的事件想好缘由。 说好听点江朝聪明,想得通透,容易消化情绪。说难听点他冷漠无情,自私自利,骨子里有难以被人发现的劣根性。 人类生来如此,江朝从不觉得自己如此便是拥有原罪。 6. 直到他喜欢上叶涞。 7. 我疑惑问他为什么,他像写多校联考试卷般认真:这学期开学的前一天晚上,他给我打电话说“我好喜欢你,晚安”,声音软软的,很可爱。 我勒个豆?! 江朝居然脸红了,他本来就是白皮冷拽帅哥,现在脸一红,让人感觉到了“反差”二字。 我想了想,对江朝道:有没有可能你多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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