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的青春法则1_Cater3搭档(4)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Cater3搭档(4) (第3/4页)

现它的存在时,我便得出了这个结论。

    既然遇不到她,就如法Pa0制将陶笛丢在这吧。

    我将陶笛收回收纳袋中,挑了一个还算显眼的位置,弯下腰打算将它放到草地上。

    ──借走的东西要记得还喔!拜拜!

    nV孩当时的最後一句叮嘱在脑海中响起,我不由得停下动作。

    心中某个声音告诉自己,在这边将陶笛留下,就能直接解决这件事,但又有另一个声音反对这麽做。

    犹豫了片刻之後,我轻轻摇了摇头,将陶笛放回书包中。

    就当作收到了一份价值几百元的礼物吧,我可是赚了!

    虽然想以这样的理由说服自己,但我心里却很清楚,自己只是不好意思用如此随便的方式,来处置一个不属於自己的物品罢了。

    在踏上归途的同时,我暗自在心中咒骂自己。

    到底在装什麽好人啊?

    明明知道是白费功夫,我却依然将陶笛保留下来;明明知道不会再见面,我却擅自期待着有机会归还给她。

    我这才发现,尽管经历了这麽多,自己依然是个十五岁的青少年;就算见过人世间的丑陋,自己仍然会抱着这种天真的想法。

    就像个孩子一样,真是可笑。

    头顶上的天空,不知何时已布满乌云,飘起了小雨。

    我判断雨势还算小,也就没有撑起雨伞,任由细雨拍打在我的身上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