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要走了 (第4/7页)
我自己来的。” 慕榟舒又紧张兮兮地问:“你债不是还清了吗?你俩关系怎么还没结束,是不是他不愿意放你走?” 秦安池被慕榟舒叮铃咣啷一连串的疑问问得有些懵:“没,我们俩的合约还有一个月才到期。” “他还逼你签卖身契!” “不是你想的这样……”秦安池忽然不知该怎么和慕榟舒这个小朋友解释,貌似现在在他眼里慕崇就是个可恶的资本家。 当初慕崇为了防止秦安池做出不当的事情来,便和秦安池签订了包养合约。协议期限是五年,在这五年里慕崇为秦安池每月提供包养的资金,慕崇要做到随叫随到,不得反抗,不得拒绝命令,更不能将两人的关系宣扬出去,否则将赔付慕崇两倍金额。 虽然在秦安池看来这是个稳赚不赔的买卖,但仔细想想确实和卖身契无异。不过好在另外两人就没有慕崇这般谨慎心细,他们从来都没有和秦安池签订过合同,不过是上一次床就给些钱,偶尔心情好了还会给额外的零花钱。 因此这些年来,秦安池靠着这三个金主可谓是赚得盆满钵满。他对金主们除了感谢没有旁的任何情分,甚至连厌恶痛恨都没有。抛开金主这层身份,他们不过是陌生人而已,以后各走各的路,互不干涉。 慕榟舒了解了来龙去脉后认真思索了一番,随后像是下了极大决心:“我帮你把合同偷出来,你带着你mama走,不要再回来了。” 这句话再次让秦安池反应不过来,他连忙阻止了这小孩危险的思想:“不,不需要,我本身就是自愿的,你别误会。这个合同到期了我就能走了,不劳您费心。”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